物品保管、領用、使用管理制度
1、辦公室在采購物品后必須如實登記臺賬,并妥善保管,因保管不當,造成物品遺失、損壞、消耗,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。
2、領用物品必須在辦公室進行登記,注明領用物品名稱、數(shù)量,領用時間、事由,經(jīng)領人簽字,歸還時間等。物品一經(jīng)領用至歸還前,領用人負有保管責任,因保管不當,造成物品遺失、損壞、消耗,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。
3、對易耗物品的使用應本著節(jié)省、節(jié)約的原則,避免浪費;對耐用性物品的使用應本著愛惜、維護的原則,避免因使用不當造成的損毀,并在使用完畢后及時歸還;對因使用、操作不當造成公共財物不應有的浪費、損毀,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;對故意浪費、損毀公共財物者,將嚴肅查處。
4、各辦公室桌、椅、櫥、柜、電扇等辦公用品及設備須進行標號登記,由使用人員各自負責保管,對臨時到會議室、食堂搬用桌、椅,使用完畢須及時放回原處,辦公室負責對公共桌椅等用品及設備器材的監(jiān)管維護。對相關責任人因使用、保管不當造成物品遺失、損壞、損毀,參照第2、3條處理。
5、嚴禁將公共物品領作私用,一旦發(fā)現(xiàn)將嚴肅查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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